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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. 考生如何申请办理毕业证书?
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,所有课程(含实践课、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)的合格成绩属同一准考证号,合格课程的专业编码、拟报的专业编码及申请毕业的专业编码一致,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,方可提出毕业申请。 申请办理毕业证书时间为每年上、下半年各一次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于5月和11月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“四川省教育考试院”微信公众号发布此项工作安排的公告。考生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注册地招考办、院校自考办提出办理毕业证书申请。 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、权威性,自2003年起,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印制,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,主考院校副署,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,一经注册,毕业生信息原则上不予更正。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。毕业证书、毕业生登记表、毕业生学籍表只颁发一次,遗失或损毁不予补发。
34.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历信息如何查询?
自考毕业生或用人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以下简称学信网)查询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历信息(其中2005年及以前的学历信息无照片;2002年以前的自考学历信息未上学信网,考生须在学信网上自行申请办理学历认证)。
35. 如何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?
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,考生可申请办理遗失证明。申请时间为每年上、下半年各一次,与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一致。具体流程为:
(1)考生在市(州)级[含市(州)级]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声明。声明的主要内容为: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xxx姓名、xxx专业、本(或专)科、xxx号毕业证书,因遗失(或损毁),声明作废。
(2)本人持刊载声明的原版报纸一张(不能剪裁)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、两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二张(已摄像的除外)并提交书面申请(须写明遗失或损毁时间),到原申办毕业证书招考办或院校自考办申请办理。